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现有《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规则》、《新加坡航运货物索赔程序》及《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新加坡交易所衍生商品交易仲裁规则》,当事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仲裁协议或条款中指定采用其中之一。同时,根据联合国贸法会的文件建议,新仲也协助仲裁庭根据《联合国贸法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规则》广泛地适用于当事各方愿意将其争议提交仲裁机构管理并依照该机构仲裁规则仲裁的情形。有关仲裁协议可参考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示范仲裁条款

联合国贸法会仲裁规则》是针对非机构仲裁或临时仲裁而设计的仲裁规则。贸法会本身并不是仲裁机构,因此,当事各方如采用贸法会仲裁规则,同时又希望新仲作为仲裁管理机构协助其仲裁,可参考联合国贸法会仲裁规则指南 以及适用于新仲的联合国贸法会示范仲裁条款